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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制执行的问题
关于强制执行的问题 各位律师好:
    请问如果被告方在判决生效之后,已将“返还款”作为保管款在10日内(判决生效后的指定还款期限内)汇入法院指定银行账号内。而原告仍以不知道此情节为理由向执行庭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庭已受理)并要求被告将返还款返还的同时,再负担执行费可以吗?作为被告方应该怎样处理?
2012-06-18 11:24 sitang……(天津-河西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2年06月18日 11时28分
已经执行判决的,原告申请强制执行你可以申请执行异议,要求驳回即可,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原告承担。
有问题请留言,赵律师不接受异地电话咨询。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6-18 11:24
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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