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是否应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在一丁字路口,我骑自行车被一辆农用三轮车后尾刮倒导致右脚踝骨骨折脱位,打了两个钢板八根钢钉共缝19针,经医生确诊必须进行二次手术并留有较长疤痕。在事故处理中,交警队以双方笔录时都说为绿灯和监控录像无法拍摄当时红绿灯为由,不给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说分不出到底是谁的责任,只出具事故证明,导致我现在无法上法院起诉,医药费全额都是自己出的,我很疑惑交警队这种做法是否有不公正之处,因为我是外地人在当地当教师,而且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证明中也说到农用三轮是偏左行驶,我想咨询一下我该如何解决此事故!谢谢
2012-06-18 11:45 395631……(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12年06月18日 11时52分
您好,凭交通事故证明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等伤情稳定后您应该去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及三期鉴定,鉴定好看,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令由谁承担责任。
另外,那辆农用三轮车是属于机动车吗?如果是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应由对方证明你有过错,如果证明不出,则他承担全部责任。
另外,那辆农用三轮车是属于机动车吗?如果是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应由对方证明你有过错,如果证明不出,则他承担全部责任。
2 邢育红律师 2012-06-18 11:28
交警应该出具事故认定书,一般为十个工作日内出具。
3 王向军律师 2012-06-18 13:42
没有责任认定书也可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