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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及两女儿关于老人赡养责任比重
儿媳及两女儿关于老人赡养责任比重 老人今年86,老伴81岁去世至今有十几年,共育有一子二女,老人60岁开始就由儿子赡养,三年前儿子因病去世后,一直由儿媳赡养,今年正月老人去同村女儿家摔了一跤,导致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经商议,决定送养老院,每月费用1500元,由儿媳及两个女儿每个月轮交,现儿媳及小女儿都已如期支付,同村的大女儿不肯出,认为自己是女儿,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不及儿媳大,不应该占三分之一。以上所述,儿媳及两女儿,对于老人养老院每月1500元的费用、日后看病住院以及丧葬费用,三人各自应占多少比例???谢谢
2012-06-18 08:25 XATTL(浙江-金华)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年06月18日 13时46分
儿媳无赡养义务。女儿有。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6-18 10:37
子女在的时候孙子是没有义务的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6-18 19:06
应该由2个女儿承担赡养义务。
4 陈晓云律师  2012-06-18 08:48
丧偶儿媳无义务赡养公婆
5 张付杰律师  2012-06-18 08:50
三人在抚养义务上是均等的。
6 110网律师  2012-06-18 08:53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子女(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反而是丧偶的儿媳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7 倪振杨律师  2012-06-18 15:58
儿媳没有赡养公公婆婆的责任和义务!
8 110网律师  2012-06-18 20:00
儿子死了,不是有遗产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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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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