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的问题 你好,我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是共五层,我买了第4层,当时业主说可以办产权正,我也去问了建设局,他们都说可以办可以分割,可是现在政策变了,办不了产权,这幢房子只有国家颁发的宅基地,我当初买这第四层是以18.8万成交,先付了10万给业主,余款等业主办完产权过给我才付,可现在产权办不了,我等于用了10万买的。现在房子要被开发商征收了,这幢房子有450平方,上面规定一个户头只有240个平方,这个户头还是属于业主的。其于的200多平按750/平计算,那赔偿下了,我能得到什么呢?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业主从240平里面分出来给我呢?
2012-06-18 01:28 fengxb……(贵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6-18 21:23
可以的,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带上证据材料当面咨询,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2 110网律师 2012-06-19 09:25
可以要求业主从分割赔偿,也可以要求业主返还购房款。
3 唐羽生律师 2012-06-19 15:46
可以的,也可以要求其他赔偿,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