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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欠债二十万元,债权人已起诉到法院,判决由我们夫妻共同偿还
丈夫在外欠债二十万元,债权人已起诉到法院,判决由我们夫妻共同偿还 丈夫在外欠债二十万元,债权人已起诉到法院,判决由我们夫妻共同偿还。我们夫妻都已退休,我月收入1500元,有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丈夫月收入三千元,身体很好。没有共同财产。现我想起诉离婚,法院会判我分得多少比例的共同债务。
2017-02-28 14:42 a 2016……(河北-秦皇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2-28 14:44
无特殊情况的话,是对半承担
2 何翠主任律师  2017-02-28 14:44
共同偿还就是不论是否离婚,您们两人都有偿还的义务
3 王熙律师  2017-02-28 15:30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而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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