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打后人身调养费及精神损失费的赔偿,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肇事者到受害者家里打架,受害者被打后,报警立案了,双方和解,但对方只赔偿了医疗的费用,对康复后人身的调养费和精神损失费不予赔偿,现在和解不了,下一步该怎么做,派出所会不会没经过受害者的同意就给肇事者销案呢?
2012-06-17 18:14 wangzh……(江苏-常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2-06-17 18:18
不会的,协商不成,建议到法院起诉
2 李萃律师 电话:18019123660 2012-06-17 18:49
您好,当时有没有去验伤,如果验伤结果是轻伤,则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部分也需要做鉴定,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则可要求付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
3 110网律师 2012-06-17 18:29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4 戴雅静律师 2012-06-17 18:47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2-06-17 22:13
1、受害人与侵权行为人如对赔偿达不成和解的,受害人可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具费、残疾赔偿金等;
2、派出所有出警记录,是否销案应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无需经过当事人同意;另外如果,侵权行为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法条参考: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派出所有出警记录,是否销案应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无需经过当事人同意;另外如果,侵权行为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法条参考: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