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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你好,我的车停在小区停车位,我在车里取东西,有个人径直走到我车前,直接掰掉了我的奔驰车标,然后我报了110,110仅仅做了双方身份登记和单位,结果当时调解不成,就说转治安,此人态度极其恶略,我想请问,我可以追究他哪些法律?
2017-02-26 09:20 三五七六八九(甘肃-酒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2-26 09:26
这是要承担民事赔偿的
2 钟如超律师  2017-02-26 09:25
如损失超过五千元,可以追究其故意毁坏财物的刑事责任
3 王芳平律师  2017-02-26 10:45
如损失超过五千元,可以追究其故意毁坏财物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 ;若不到五千元,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4 钟晶律师  2017-02-26 12:59
你好,损失金额不够5000元,不构成犯罪的,治安处罚是可以进行拘留和罚款的。
5 巴俊律师  2017-02-26 21:16
你好  涉及金额500以上的才构成犯罪
6 安治国律师  2017-02-27 15:35
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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