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托欠员工3个半月工资共40万左右,于昨天下午3点左右已经报案,劳动局的人说,24小时后可以变卖工 老板欠了我们3个半月工资,总共35万左右,现在老板已经一天半没开机接电话了,现在我们已经报了公安局和劳动局的人,劳动局的人说报案后24小时后老板再不出现或不回应我们可以变卖公司财产偿还工资,请问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吗.有法律依据吗,,,在线急等...
2012-06-16 08:57 yang53……(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12年06月16日 09时01分
劳动局的说法过于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