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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有权不按照合同条款扣押租房押金和要求租赁人承担后期租金吗?
房东有权不按照合同条款扣押租房押金和要求租赁人承担后期租金吗? 本人于租房合同到期前一天将本人东西搬离房屋。(2017年2月24日到期,2017年2月23日搬离。)
合同条款上表明:乙方(本人)在租赁期满前十五天告诉甲方(房屋二房东),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如中途离去,不论任何理由,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押金,超出无论几天,都按整月计算。
目前甲方(二房东)说是因为没有提前十五天告知其不再续租,让本人承担后期直到房屋租赁出去(时间未知)为止这段时间的房租,并且押金要等到房屋租赁出去之后再退还。
请问这样合法吗?甲方(二房东)有权不退还押金并且要求乙方(本人)承担后期房租吗?本人需要承担后期房租吗?
2017-02-24 14:58 logan1……(浙江-杭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7-02-24 16:28
应当按照合同处理即可
2 孙正力律师  2017-02-24 15:39
押金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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