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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今年75岁,由于父母经得病,无奈买了一个电动三轮,用于提供看病方便
我父亲今年75岁,由于父母经得病,无奈买了一个电动三轮,用于提供看病方便 我父亲今年75岁,由于父母经得病,无奈买了一个电动三轮,用于提供看病方便。昨天下午与一辆小车发生磨擦,对方的女人给我父亲按在地上连踢三脚。过后派出所的人也来。现在经医检查皮肉组织疼。请问这医疗费应该谁出呢?
2017-02-23 10:13 ask201……(重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2-23 10:18
这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由过错方来承担的
2 李大贺律师  2017-02-23 10:24
你好,报警,按你说的对方的责任,要对方来赔付
3 110网律师  2017-02-23 11:27
按照你的描述应当由踢人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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