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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发生争吵,对方叫人过来先动手打人,事情发生后,经检查司发鉴定后
双方发生争吵,对方叫人过来先动手打人,事情发生后,经检查司发鉴定后 双方发生争吵,对方叫人过来先动手打人,事情发生后,经检查司发鉴定后,双方各两人都是轻伤,我方其中一个更严重点,鼻梁骨折,这种情况对方应该赔偿吗?
2017-02-22 23:03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宋昕律师  电话:13312939595  2017-02-24 13:28
双方相互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7-02-22 23:35
应当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7-02-22 23:53
您好,依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鼻梁骨骨折依然在轻伤的范畴内。如双方同时构成轻伤,且人数众多,则双方均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的犯罪,双方各自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互相出具刑事谅解书。
4 110网律师  2017-02-23 07:57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5 陈裕琪律师  2017-02-23 09:46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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