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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女接婚后,赶上村里拆迁,我从我的原有老房和宅基地中,拿出一部分给了闺女
闺女接婚后,赶上村里拆迁,我从我的原有老房和宅基地中,拿出一部分给了闺女 闺女接婚后,赶上村里拆迁,我从我的原有老房和宅基地中,拿出一部分给了闺女,闺女用这部分分了个两居室,并把它写在闺女名下,房产证写的闺女名,现在男方说这套房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给他一半,您看这符法律规定吗?谢谢!是
2017-02-22 19:50 ask201……(北京)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7-02-23 09:53
您好!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欢迎详询!
2 110网律师  2017-02-22 19:52
明示赠与女儿一人可为个人财产
3 风志律师  2017-02-22 19:55
你好,拆迁协议书是谁签订的?拆迁时的安置方案是什么?男方当时居住在该房屋内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详情可来电咨询。
4 王艳玲律师  2017-02-22 19:55
关键要看拆迁补偿政策
5 孙新律师  2017-02-22 19:59
属于个人赠与
6 申维丰律师  2017-02-22 20:00
您好,明示赠与女儿一人可为个人财产
7 李大贺律师  2017-02-22 20:02
你好,房证上有男方名字吗
8 宋超律师  2017-02-22 20:03
您好,明确赠与给子女一方的则可以视为个人财产!
9 李建成律师  2017-02-22 20:05
你好,可以明确赠与一人
10 徐卫东律师  2017-02-22 20:10
可以明确赠与一人。
11 怀向阳律师  2017-02-22 21:00
你好,可以通过协议表示赠与女儿一人。就属于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共同财产。
12 赵江涛律师  2017-02-22 21:55
明确赠与给子女一方,可以视为个人财产
13 孙新律师  2017-02-23 11:07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这是你女儿婚前财产获得安置房屋,还是你女儿婚前财产的性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的。
14 冯磊律师  2017-02-23 15:09
明示赠与女儿一人可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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