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 2017年1月24日凌晨于泗阳淮海路运河以东200米左右出现交通追尾事故,我为被撞方,对方全责。我方在被撞后导致左侧肋骨骨折,右眼上方连带眉毛处出现撕裂伤口,连同面部部分擦伤,置其缝合100多针,后期住院治疗10天有余;现出现面部3分之1肌肉坏死,面部有伤痕,轻微脑震荡。在住院期间,保险公司曾多次催促我方出院,我方出院后医生出具诊断证明:(需休息一个多月,面部局部毁容。)我方是农村户口,以水产生意为主,这次意外导致我方在住院期间内,无法正产营业。现就此问题,我方与肇事方前去人保协调,他们自称我方农村户口而做出以下赔付方式:1.住院18元/天,11*18=198元。2.营养费30/天,30*10=300元。 3.护理费80元/天。4.误工费44.5元/天。5.伙食费10元/天 11*10=110 。共计理赔金额3810.5元。
就此情况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保险公司赔付是否合理,以及我方日后到医院复查等一系列的问题该怎样解决,希望专业人士能及时给予回复,感谢。
就此情况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保险公司赔付是否合理,以及我方日后到医院复查等一系列的问题该怎样解决,希望专业人士能及时给予回复,感谢。
2017-02-22 19:00 孙苏洋(江苏-宿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2-23 11:39
你好,医疗费是否由对方支出了?对你的各项赔偿明显低于正常的交通事故理赔标准的,误工费可以参照上一年度水产养殖行业标准计算的。你的伤情导致面部毁容可能构成残疾,建议你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限鉴定,并对伤残等级鉴定。具体赔偿诉讼事宜可以联系律师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