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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公诉的诈骗集资案,被告没钱偿还,如何附带民事诉讼
检察院公诉的诈骗集资案,被告没钱偿还,如何附带民事诉讼 我们的案子,公安和检察院定性为诈骗非法集资案,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官告诉我们:第一,被告集资骗来的钱据说全花光了,没钱偿还我们。第二,被告的公司(也就是诈骗的公司主体)是合伙企业,但其中的法人股东(另一家公司)是由被告用私刻的这家公司公章在工商局注册的,因此,合伙的法人股东与此案无关。第三,我们和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法院认为没必要。因为在判决后,法院会把案件交到执行局,看是否有财产可执行。
    在此,我们遇到了几个问题:第一、案件的真实情况我们不清楚,也无法看到案件材料,公安和检察院是依托什么证据排除了合伙公司法人股东的责任?对我们提出的证据又是通过什么证据不予采纳的?对我们提出的证据和证言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和佐证?第二、假定被告确实使用合伙公司假的公章去注册公司,而工商为什么不加把关就注册并核发了执照,无论是程序和核实环节上都没有予以把关,这又是谁的责任?而我们看到的正式执照和工商发布的合伙企业结构才予以采信,从而受骗。第三、被告骗来的钱,花在了那些方面,有否财务帐可查,有否银行卡往来记录?这些,对我们都是很盲目的。
   此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怎么办才能达到我们追回损失的目的。
2017-02-22 14:47 czwswa……(内蒙古)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郎海华律师  2017-02-2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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