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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房子协议由女儿继承,后又和儿子说女儿死后由儿子继承,能
爸爸的房子协议由女儿继承,后又和儿子说女儿死后由儿子继承,能 爸爸的房子协议由女儿继承,后又和儿子说女儿死后由儿子继承,能立这样的遗嘱吗?
2017-02-22 08:18 ask201……(山西-晋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白马环律师  2017-02-22 09:39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2 刘永军律师  2017-02-22 10:00
这个处理是有问题的,这样的所谓的遗嘱也可能是无效的,因为可能侵害女儿的财产权。 我的补充: 2017-02-22 14:36

这不属于多个遗嘱冲突问题。

3 陈晓云律师  2017-02-22 11:07
多个遗嘱,内容冲突的,如有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如无公证,或都是公证的,则以后立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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