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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门女婿,没有领结婚证,只是按照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结婚到现在四年了
我是上门女婿,没有领结婚证,只是按照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结婚到现在四年了 我是上门女婿,没有领结婚证,只是按照当地风俗举办了婚礼,结婚到现在四年了,没有孩子,当时彩礼盖房一共给了十五万,麻烦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还能要回彩礼吗?
2017-02-21 22:21 ask201……(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7-02-21 22:25
可以要的
2 康治斌律师  2017-02-22 16:00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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