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律师们您好,我是2015年7月20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驾驶的机动车因超速致人死亡
律师们您好,我是2015年7月20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驾驶的机动车因超速致人死亡 律师们您好,我是2015年7月20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驾驶的机动车因超速致人死亡。我并没有喝酒,也没有逃逸。我们当地给我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7月27号,交警队并没有给我出具一份吊销我驾驶证的认定。当时我问交警他说是2年,现在快两年了,我让朋友在我们当地车管所查询的到是2019年1月9号,我搞不懂为什么会这么长。我想问下律师,如果这样的话是交警的疏忽,忘记吊销我得驾证,我可以维护我的权益吗?
2017-02-20 23:09 ask201……(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熙律师  2017-02-20 23:10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如果真的有刑事责任,那么积极争取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以及缓刑等才是关键。

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在河北-廊坊发生的吗?具体是什么时间死的,当场死亡?住院死亡?出院后死亡?车速有鉴定过吗?
因为我不清楚你具体是想问哪方面的问题,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2 孙新律师  2017-02-21 08:55
联系办案交警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