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建房,(现无房产证)辞职后的产权 03年开始在一家事业工作,06年单位集资建房,我全额集资一套,2007年入住。只有付款收据、无任合同、协议,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现要辞职,要原价收回,请问这是否合理?三个问题:1、我如果继续住,单位不给办房产证怎么办。2、我同意交回房,但不能按原集价格交,而是按现在集资价格上交,并补偿装修费用,可行吗,有何依据?3、如果达不成协议,我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如何解决
2012-06-14 17:35 212411……(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6-15 17:11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2-06-14 17:42
不合理,可以协商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2-06-14 18:14
单位的做法明显不公平,即然双方没有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单位是无权收回你已经出资建设的集资房的,即使收回,也应当按照现行价值进行评估补偿后再收回,具体的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我。
4 陈晓云律师 2012-06-14 20:55
1、起诉解决。
2、按市场价格。
3、起诉解决。
2、按市场价格。
3、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