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工人性质工资问题 本人原是某事业单位的工人性质人员,做的是管理岗位工作,拿的是助理级职称工资,后经过公务员式的招考进入了地税系统的事业编制,现地税要将我的性质仍定为事业性质工人,按工勤人员工资定,请问经过公务员式考试的事业编是否应为干部人员,人员身份是否能改变,如不能改变,那么定我工勤人员工资是否合理,是否应按管理人员定工资?
2010-03-30 13:48 fangfa……(江苏-盐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30 13:58
这是政策性问题,不属于法律问题,你最好直接咨询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