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孩子判给母亲,孩子未满周岁,对方把孩子藏起来不给也不让看
离婚孩子判给母亲,孩子未满周岁,对方把孩子藏起来不给也不让看 离婚孩子判给母亲,孩子未满周岁,对方把孩子藏起来不给也不让看,怎么办,法院能强制执行吗,能采取什么措施
2017-02-19 15:22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2-19 15:25
这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执行的
2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7-02-19 18:54
可申请强制执行。
3 110网律师  2017-02-19 15:33
有探视的权利,起诉解决
4 张勇律师  2017-02-19 15:41
可以强制执行的。
5 张俊杰律师  2017-02-19 15:42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 孙新律师  2017-02-19 15:44
可以强制执行的
7 110网律师  2017-02-19 16:02
有探视的权利,起诉解决,可以强制执行的。
8 隋新律师  2017-02-19 17:15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