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判给母亲,孩子未满周岁,对方把孩子藏起来不给也不让看 离婚孩子判给母亲,孩子未满周岁,对方把孩子藏起来不给也不让看,怎么办,法院能强制执行吗,能采取什么措施
2017-02-19 15:22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2-19 15:25
这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执行的
2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7-02-19 18:54
可申请强制执行。
3 110网律师 2017-02-19 15:33
有探视的权利,起诉解决
4 张勇律师 2017-02-19 15:41
可以强制执行的。
5 张俊杰律师 2017-02-19 15:42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 孙新律师 2017-02-19 15:44
可以强制执行的
7 110网律师 2017-02-19 16:02
有探视的权利,起诉解决,可以强制执行的。
8 隋新律师 2017-02-19 17:15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相关法律问题
请问,一个未满两周岁孩子,父母还未离婚,母亲将孩子藏起来不让小孩的亲人见
2个回复孩子未满周岁,离婚孩子判给母亲,但是对方家里不给孩子怎么办,
7个回复离婚啦关于孩子的事有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对方把孩子藏起来不让见法
0个回复您好,协议离婚孩子归母亲扶养,对方支付抚养费到孩子18周岁,但是孩子一岁半了一分钱没给
1个回复我已协议离婚,孩子判给我,但对方母亲不让我把孩子的户口签走,
0个回复还没有起诉离婚,男方父母就把孩子藏起来,不让孩子母亲见,这样
0个回复请问离婚期间,一方把孩子藏起来不让对方接触,这样违法吗?
0个回复离婚后对方一直不让看孩子,孩子在读书,后来起诉法院,法院判没月双周领一天孩子
1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