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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感情不合,想离婚,我丈夫是残疾人,丧失了劳动能力,请
我与丈夫感情不合,想离婚,我丈夫是残疾人,丧失了劳动能力,请 我与丈夫感情不合,想离婚,我丈夫是残疾人,丧失了劳动能力,请问子女会判给谁
2017-02-19 15:11 ask201……(辽宁-抚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2-19 15:14
这是可以判给你抚养费的
2 隋新律师  2017-02-19 15:16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 110网律师  2017-02-19 15:34
多数由女方抚养
4 孙新律师  2017-02-19 15:35
这是可以判给你抚养费
5 张俊杰律师  2017-02-19 15:39
孩子一般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一方抚养
6 张勇律师  2017-02-19 15:46
可以判给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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