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见证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具不具备法律效力,受不受法律保护? 你好,我现在住的房子是我老公在我们结婚前的婚前财产,因为是按揭房房产证上不能加上我的名字。现在我们想请律师给我们做个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见证,请问律师见证有没有法律效力,受不受法律保护?律师见证是否和公证处公证所起的作用是一样的?
2012-06-14 10:14 ~爱本无罪~(重庆-涪陵)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6-14 10:23
可以。
2 陈晓云律师 2012-06-14 10:33
看你是否有出资,有的话,有效。
没有出资的,有效,但对方有权反悔。
没有出资的,有效,但对方有权反悔。
3 110网律师 2012-06-14 11:17
答复:两者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律师见证是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文书效力更高,成本也更高。“反悔”是一方的主观意志,不是我们能控制的,但我们可以通过有效的法律文书加大他违约的成本
4 110网律师 2012-06-14 11:42
无需见证,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字有效
5 张宰宇律师 2012-06-14 21:03
都有效,但建议公证,以免男方今后反悔。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6 110网律师 2012-06-14 23:00
不一样,公证的证据效力高于律师见证的效力
7 2012-06-15 17:26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