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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十一月在烟台莱州市一家手机店办理了手机贷业务,当时留下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
我于去年十一月在烟台莱州市一家手机店办理了手机贷业务,当时留下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 我于去年十一月在烟台莱州市一家手机店办理了手机贷业务,当时留下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当时听朋友说办理这项业务不走征信,能拿到五百元现金,我就办了一个。后来经常有深圳的电话打给我,说我办理了他们公司的分期付款业务,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并且支付了600元的首付,可是我并没有买过手机也没有支付首付,也就并没有在意,现在我收到发来的短信。说我办理的分期付款业务已经严重逾期,会通知我们当地的司法部门对我提起诉讼,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2017-02-19 09:37 Loser(山东-烟台)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7-02-19 09:39
这是可以按照你自己的主张提交相关证据的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2-19 09:45
提起诉讼
3 徐学春律师  2017-02-19 09:40
报案处理。。。。。。。。。。。。。。。。。
4 孙新律师  2017-02-19 09:46
报案解决
5 110网律师  2017-02-20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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