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上市公司,这样的违法制度!怎么维护我们的权益? 一已上市的内地民营企业,1:签了合同就像白皮书,并且员工自身没有,索要也要不到。2:从无国家法定假和双休日,更别谈加班费按国家规定倍数给,公司里除春节期间10天的1.7倍加班费外,其余天数通通1.2倍!这合同里也没写到。我想这两点根本就是违法的吧!3:一个月只要请假一天就就推迟发工资(还扣全勤奖),如:正常20号发,请假一天就要到27号,2天就要到29号,3天就到31号,这合同里也没写到!请假天数越多就以此类推。3:常年高温环境室内作业(冬季30度以上),高温补贴就789三月各补100!其余的什么辞工难,罚款多等等霸王条款就说不清了,这还是市里重点企业县里龙头企业,有我们说话的份吗!青天何处啊?!!!
2012-06-13 22:06 zeicfo……(江西-宜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律师 2012年06月14日 21时40分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2 周辉永律师 2012-06-14 08:06
你好,可以去投诉或仲裁
3 孙新律师 2012-06-14 14:01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