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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我被警方以传播淫秽信息刑事立案。 我是在自己QQ群(成
这两天我被警方以传播淫秽信息刑事立案。 我是在自己QQ群(成 这两天我被警方以传播淫秽信息刑事立案。
我是在自己QQ群(成员200人左右)分享十七部电子小说和百度网盘在其他人网盘群(四五个群每个群40左右的成员)里一共分享了47部视频立案的(不是为牟利只是好奇爱好)主要是我网盘里有很多收藏的淫秽视频(没分享)想知道这样最后一般处理惩罚结果是什么样子
2017-02-17 20:21 ask201……(甘肃-酒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2017-02-17 20:26
涉嫌传播,2年以下的量刑。最好委托律师帮助辩护。
2 钟晶律师  2017-02-17 21:07
你好,如果真的传播了那是涉嫌犯罪的。要判刑的
3 王芳平律师  2017-02-17 21:12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二年以下。
1、《刑法》条文: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2、情节严重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9月6日起施行: 
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1、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2、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3、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4 巴俊律师  2017-02-17 21:35
你好     涉嫌犯罪了
5 安治国律师  2017-02-18 15:28
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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