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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和老公已经离婚四个月了,女儿监护权归男方,女方一半的房产给了女儿
请问我和老公已经离婚四个月了,女儿监护权归男方,女方一半的房产给了女儿 请问我和老公已经离婚四个月了,女儿监护权归男方,女方一半的房产给了女儿,现在男方以他是女儿监护人的理由不允许女方继续居住在给女儿的房子里,合理吗?
2017-02-16 07:56 天高云淡(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7-02-16 08:04
答:合理。你可以没有过户给女儿,没有交付,现在仍然有你的份额,抗辩。
2 李开宏律师  2017-02-16 09:00
合理, 如果没有过户的话, 你还有份额, 并且你可以撤销赠与。
3 110网律师  2017-02-16 10:21
你好!合理,现在没有过户的话,你还有份额
4 110网律师  2017-02-16 10:25
合理的,你对房产没有所有权了
5 吴君瑜律师  2017-02-17 17:18
如果你对房产还有份额,可以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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