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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起诉离婚,有共有房屋一套,女方给男方8万元,房屋归女方所有
2009年起诉离婚,有共有房屋一套,女方给男方8万元,房屋归女方所有 2009年起诉离婚,有共有房屋一套,女方给男方8万元,房屋归女方所有。当时并不清楚柴间是单独产证,并未记录在判决书中,现在女方公积金贷款结束,想过户房产时发现,该怎么办
2017-02-15 21:52 ask201……(安徽-黄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炎律师  2017-02-16 08:46
可另行起诉
2 何青超律师  2017-02-17 17:41
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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