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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怀孕,抚养问题!!
意外怀孕,抚养问题!! 我是国外留学的一名学生,偶然在网上认识一个女生,回国时候见了她,我并不喜欢她也告诉过她,但她为了跟我在一起各种欺骗我,并且诱惑我跟她发生性关系,在我离开国内后,突然告诉我她怀孕了,首先在受孕时间上我并不确定孩子是我的,其次我也采取了避孕措施,如果怀孕就是她做了手脚。(孩子3个月大)她坚持不打掉孩子,但是我也肯定不会跟她结婚因为我真心不喜欢她。现在的情况应该怎样调解?我觉得我一直被她勉强,被骗来骗去,包括怀孕也是她蓄意而为,我是否也是受害者?如果她坚持生下孩子,用孩子来骚扰我以后的生活,我该怎么办?我是否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每月应该给她多少钱?我肯定不会认这个孩子我的家庭也不会认,因为我跟她的条件差距太大,没有感情也不对户。如果我坚持不承认这个孩子是否也要抚养?ps. 我不是想逃避责任,是因为我觉得从一开始我就是被这个女人算计的,从认识到最后意外怀孕,因为她自身条件很差所以想靠上我。现在因为她坚持不打胎很头疼,她还威胁我说要搞我的家人,说她烂命一条肯定不会让我过好,我现在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忘给予回复,十分感谢!
2012-06-12 20:27 zoo2pm(海外-亚洲)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6月12日 20时48分
不管怎样,私生子也有权享受父母之爱。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6-12 20:36
你好,如果你觉得孩子不是你的,可以做鉴定确定
3 110网律师  2012-06-12 20:44
对是否打胎,现在没办法处理。至于抚养问题,你可在小孩生下来后做鉴定,如果是你的,你当然的应该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具体标准,按法律规定为: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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