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男方主动放弃婚约,彩礼应该不应该退还? 订婚男方给了三万彩礼钱,最后他把女方甩了,女方家因为担心如果不退钱男方会伤害女方,就叫男方家长面谈退婚,不愿为一点钱有什么不测,男方知道自己没理,一直不去,当初钱给到女方父母,他却老是问女孩要钱,女孩让男方去找自己父母,男方一直不去,两人已经分手半年,男方突然又来要钱,这钱应该不应该给?
2012-06-12 20:24 颗颗浓(陕西-西安)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6-12 20:32
你好,应该退还的
2 朱君秀律师 2012-06-12 20:33
答:没有结婚,彩礼应当全部返还。
3 陈晓云律师 2012-06-12 20:46
男方有权退彩礼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6-12 20:50
彩礼应当全部返还。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6-12 21:15
彩礼应当 返还。
6 康治斌律师 2012-06-12 21:3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7 陈爱洲律师 2012-06-12 22:07
你好,协商不成,男方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8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6-12 22:56
你好!应当返还彩礼。
9 惠忠颜律师 2012-06-12 23:14
没有结婚,彩礼应当全部返还。
10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6-17 23:18
应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