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瑜伽馆时以个人名义赠送的年卡,现在不经营了,需要负责吗? 律师您好,我在经营瑜伽馆时,在某节日赠送了朋友A一张卡面价值2880元的瑜伽年卡,后朋友A又转送了朋友B,现在会馆换了其他老板,不允许B继续练习,而B要求我对其负责,并让我给一说法,我将现在及之前赠送情况详细告知B,并告诉她我和A之间并未收取任何现金费用,因此不能做退费处理,而其要求的会馆存在要继续练习时,我告诉她我已经不经营了,并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对于赠送的卡项我有最终的解释权,但其并不理解接受,请问我该怎样处理呢?或是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或义务吗?
2012-06-12 20:11 云裳梦羽(山东-淄博)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6-12 20:21
答:权利义务转移给现任老板,B有权继续使用。
相关法律问题
请问个体经营户,申请的个人商标,现在需要找OEM加工厂加工,请问包装上面委托商写什么
3个回复员工离职了,公司还给交了保险,现在需要个人全部承担
1个回复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我是法人,但是我不负责经营的,出了事情,我有责任吗?现在变更法人还来得及吗?
2个回复妻子个人名义办理银行借记卡欠下债务 丈夫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2个回复我老公被10来个名义上的保安群打,现在需要定伤
2个回复我签订的协议 ,有一条(非职工毕业后,根据甲方有岗位需要的前提下,由农场负责安排就业)现在有岗位需要
2个回复在一大型超市内购物,付款过程中个人物品丢失,超市是否需要负责?
2个回复公司在本人不在公司工作期间,为本人缴纳的五险,现在本人需要归还公司,个人部分和公司缴纳的部分的五险么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