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告我的前单位? 咨询你个问题,我的一个朋友2001年在单位正上班时突然昏倒,她单位领导让同事直接把她送回家,都没送去医院,若不是她的同事从她家走时发现她不对劲把她直接送入医院,估计她早就没了。而单位也没给她出一分医疗费用,后来她因送医院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不能自立,她家人为给她看病花了很多钱,而且她身边不能没有人,她妈妈一直不能上班,她们单位在她出院上班后半年就把她开掉了,直到2006年她才工作。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告她们单位吗?这是再看了3月26日的《法律讲堂》毁容之后----她家人才想到是不是可以这样做?
2010-03-29 17:59 xinmei……(内蒙古)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3-31 12:56
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