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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动车把一个73岁的老汉在自行车道碰了?
我骑电动车把一个73岁的老汉在自行车道碰了? 在前几天我骑电动车在自行车道由于天色黑了一不小心把一个73岁的老汉碰了?当时我的小孩发高烧心急,我打了120把老汉送到车上我就回去看孩子,当时我喝了点酒,晚上就没有去医院,第二天我去医院听医院的医生说,晚上来脚趾头骨头裂缝打了石膏就回去了?过了几天他们家人把我叫去处理事情,问我共计要10000元医药费1200元,护理费3000元营养费6000元我无法接受,他们就说起诉法院,请问我承担多少?我现在无经济去陪赏,他们有关系是不是要把我抓起来?
2012-06-12 19:09 吴小宝(宁夏-银川)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6-12 19:13
这只是交通事故,涉及民事赔偿,不会判刑被抓的,让其走法律途径,到时你积极应诉审查对方证据,如没护理证据护理费不支持的等等。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6-12 22:48
属于人身损害案件,建议先协商解决,你有义务赔偿。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 高付华律师  2012-06-14 08:24
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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