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人经由村主任介绍为镇政府雇用打扫道路两侧卫生,并未签订雇用合同 我的家人经由村主任介绍为镇政府雇用打扫道路两侧卫生,并未签订雇用合同,工作一月有余在工作时不慎发生意外,住院花费四万多,请问镇政府有赔偿住院费用的责任吗?
2017-02-14 19:40 ask201……(河北-沧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7-02-14 19:50
镇政府有赔偿住院费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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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公路上打扫卫生,突发脑出血,属于镇政府雇佣,但没有签任何合同
1个回复李律师你好,我妈在给一家私人开的宾馆打扫卫生,未签订合同,现在因有胃病想回家看病
0个回复我儿子是在社区办事处打扫卫生好几年了,也没有签订合同,今年又承包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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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我妈妈今年59岁,在恒隆广场打扫卫生,之前签订劳务合同,但是签合同时只让签名不让看内容
2个回复我母亲62岁在县街道打扫卫生,没有与城管部门签订合同,工作时被一辆小货车上掉下来的冰箱砸中腰部
0个回复我经郝某介绍与朱某合干一工程,朱某出资,我负责找工人。朱某与公司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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