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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事调动的问题
关于人事调动的问题 我是某企业行管人员,合同签为3年。上个月因工作失误,被调离本部门。后接到人事部电话让我在一线当普通操作工,工资待遇和工资结构都发生变化,我不服,自己也不想干下去了,在我不主动辞职的情况下,请问公司是否应对我赔偿。
2012-06-12 13:58 151056……(安徽-宣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2012-06-12 14:06
未经劳动者同意调岗和降薪都是违法行为,你可以提出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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