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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和聚从斗殴
故意伤害和聚从斗殴 我们有7.8个把一个人打了,对方鉴定了是轻伤害,工具有刀,铁锹,砖头,我们能判多长时间。对方住了10多天医院了,要求赔偿等等费用3W元+医药费,这样是不是太高了,怎么样才能不判刑,不给对方一毛钱,求解
2012-06-11 23:59 zlhzhm……(甘肃-陇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钟晶律师  2012-06-12 00:34
你好,如果证据充分你们不可能不承担责任的,如果都打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那就不需要法制了
2 孙新律师  2012-06-12 05:18
应该承担责任。
3 杨琪律师  2012-06-12 10:19
你好,你们要承担责任的。
4 高付华律师  2012-06-12 14:32
你好,对方构成轻伤,你们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对这个轻伤鉴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对方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但具体要看对方的主张是否有证据支持,具体可来电详询或者来我办公室给你当面详细咨询,顺便查看律师事务所以及本律师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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