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三无人员的私有财产如何处理。 有一三无人员,其本身有房子和存款。但因其无法定赡养人,现在当地的社会福利院托养,其一切费用现由当地县民政局垫付。请问这种情况:一是当地民政局有无权支配该人员的私有财产。二是如果该人死后其私有财产属于民政局吗?
2012-06-11 14:48 涂文(广东-韶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6-11 15:06
你好,你的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有权,第二个问题是如果该人去世后,民政局不能继承其遗产,该遗产属于国家所有。但民政局可以扣除其垫付的抚养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