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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贺州市灵峰镇派出所不依法办理治安案件包庇黑社会的全部过程
关于广西贺州市灵峰镇派出所不依法办理治安案件包庇黑社会的全部过程 敬爱的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是广西贺州市灵峰镇爱群村村民。2011年8月12日上午广东怀集县马宁镇上百人黑社会人员乘贛E82583农用大货车在灵峰镇原国土所对面卖鱼档处下车,他们进入我家,将我家人层层围着,那大帮人刚挤进我家大厅时,我家人明确要求那帮人出去,不要在我家闹事,那帮人不但不出去有一个年龄约45岁身高约1.7米头顶没有头发的人扬言‘你说出去就出去呀还要你这个店开不成’这时派出所民警过来拦着双方时,那大帮人仗着人多势众依然拿起凳子·杯子辣椒酱等打我一家人,打得我60岁的父亲梁灿瑞左手桡骨打成骨折,头部严重破裂伤流血不止;梁志宇左背肩膀,左手臂严重挫伤;梁志勇右眼角挫伤流血不止,右手挫伤;梁志光左肩膀挫伤;何祥丽嘴唇破裂伤,流血不止;八岁的梁丽妃右手拇指,左手食指挫伤,晚上常做噩梦惊醒啼哭;更为严重的是仅三个月大的梁铃锈受到了严重的惊吓,每个晚上都啼哭不停;87岁的奶奶罗维英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鼻梁骨严重挫伤,红肿疼痛,每晚都做恶梦几乎不得入睡。我一家老少九人都受伤,家里的东西打坏了很多。还是在很多村民围观下打的。事件发生之时,我们多次祈求灵峰镇派出所对那些带头打砸者予以控制,但灵峰派出所却以警力人手少为由没有采取措施,也没有向上级报告派警处理。更有甚者,派出所聂副所长将警员扣押的远载广东怀集肇事者的贛E82583农用车很快交还给了肇事者。
   15日,我们到派出所询问处理结果时,派出所聂所长告诉我们:这帮人是以前与我们有纠纷的苏杏花外家门的人,证据还没有落实到书面上,无法做出处理决定。16日,派出所聂所长却要我们到司法所调解,我们拒绝调解。在以后近4个月里,我们数次到派出所询问处理结果,派出所聂所长每一次都以正在调查为由压着不处理,问得紧啦还叫我们去告他。
   无奈,12月5日,2012年1月5日两次到八步区公安局,贺州市公安局提出控告,两次都说他们不会去处理,叫我们叫灵峰派出所处理。我们再次叫灵峰派出所处理,灵峰派出所就是不处理。
   无奈,2012年2月20日,我们来到八步区检察院控告,八步区检察院转到八步区公安局处理,八步区公安局才来了两人说服我们同意调解。派出所聂副所长又对我们说苏杏花家人不承认是他们请来打我们的,无法调解。既然不是苏杏花家人请来打我们的,我一家人都不认识那帮人,和那帮人无冤无仇,那帮人却殴打我一家人,明显是寻衅滋事案件,灵峰派出所理应依法·高效办理,但是这个案件至今还是压着不处理。明显是灵峰派出所包庇那帮寻衅滋事者。
  无奈,我们委托律师调查得知,只有我们两兄弟做了询问笔录,肇事方一个也没有做询问笔录,我们要到法院告都不知道告谁。
  无奈!特向各位律师请求帮忙,指导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护我九十岁的奶奶及家人?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保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被随意践踏为感!联系电话:梁志发15986159198
2012-06-11 14:05 418825……(广西-贺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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