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为何要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提供不出怎么办? 我到思明法院申请债务纠纷执行立案,法院说有新规定要我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后才给与立案,我很疑惑?我怎么会知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和可供执行的财产?我知道有义务配合法院提供,可是这些都是私人信息,银行等根本不让查,法院应该先立案,开出文书,我凭文书去银行查才对,可是法院不立案,文书开不出来,我怎么去查?法院这样这根本没道理,好像本末倒置。
2012-06-11 11:10 zhongy……(福建-厦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6-11 11:18
向上级法院反映
2 110网律师 2012-06-11 11:43
这种约定是法院的司法解释,
但在我国司法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法庭审理过程中会遵守
但在我国司法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法庭审理过程中会遵守
3 林传雄律师 2012-06-11 13:07
可以提供相关财产线索。
4 邹金狮律师 2012-06-11 13:10
强制执行立案与是否提供财产无关!
5 110网律师 2012-06-11 14:32
财产线索不是立案的必须条件。
建议变通处理。
建议变通处理。
6 陈奇斌律师 2012-06-11 16:19
向上级法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