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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两轮摩托在路上正常行驶,因为对方驾驶轿车超车占道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我驾驶两轮摩托在路上正常行驶,因为对方驾驶轿车超车占道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我驾驶两轮摩托在路上正常行驶,因为对方驾驶轿车超车占道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对方下车看了一眼开车走了,我朋友打电话报警,当地交警拦下了这辆车,不过在交警拦下以后,他说他当时是怕打架,所以来报警的,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可以定性为肇事逃逸吗,还有责任大概会怎么划分,我没有驾驶证
2017-02-09 21:20 ask201……(贵州-六盘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熙律师  2017-02-09 21:2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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