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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于2010年结婚,育有一子,居住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属于丈夫父母名下的房子里
我与丈夫于2010年结婚,育有一子,居住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属于丈夫父母名下的房子里 我与丈夫于2010年结婚,育有一子,居住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属于丈夫父母名下的房子里,与其父母共同生活,后共同出资重新翻建房屋,现在丈夫提出离婚,说房子是其父母的,我有份吗?请指教,谢谢
2017-02-07 10:25 ask201……(安徽-宣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2-07 10:29
你好,可以主张对翻新的房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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