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于2010年结婚,育有一子,居住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属于丈夫父母名下的房子里 我与丈夫于2010年结婚,育有一子,居住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属于丈夫父母名下的房子里,与其父母共同生活,后共同出资重新翻建房屋,现在丈夫提出离婚,说房子是其父母的,我有份吗?请指教,谢谢
2017-02-07 10:25 ask201……(安徽-宣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7-02-07 10:29
你好,可以主张对翻新的房屋进行分割。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我登记结婚后父母在农村土地量房时把所有人改到我的名下,本来说房子给我他们出去再盖
0个回复钟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与丈夫跟他父母在农村一起居住,房子为婚后我出资建,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1个回复您好,想咨询农村房屋征收。 哥哥结婚生两个孩子后和父母分家,一栋房子土地耕地经济林各分一半
0个回复请问我与丈夫结婚后,由男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我们名下的
2个回复在我结婚前父母离异,协议书上写的是归父亲所有,是农村的房子,现在想赠予我中间需要什么
1个回复1986年,父母领养了我,在农村盖了一套楼房,母亲和我城镇户口,父亲农村户口,房产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0个回复父母离婚协议上把农村老家的房子归我和父亲所有,父亲又再婚了,现在我也结婚了
2个回复婚前由老人出资购买,房产在儿子名下,房子一直由父母居住,儿子结婚后媳妇不愿跟老人居住
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