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已过户,现,要拆迁,原卖主可否就当初的转让低价要求补偿
我现在住的是单位分的福利住房,现在房子要拆迁了请问这样可以要求补偿吗?
按照法律规定,是不是有拆迁就有拆迁补偿?
我的房子只有10平方米,已经住了20多年,现在拆迁,按照国家规定能还我多大房子
请问县政府要等到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过了就可以了?还是要等到三个月的诉权期过了才能强制拆迁?
现在房屋要拆迁,我们能否要门面补偿?
03年的拆迁是否现在可追溯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