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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但在一起共同生活四个月,男方提出分手,男方给的彩礼要求退回
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但在一起共同生活四个月,男方提出分手,男方给的彩礼要求退回 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但在一起共同生活四个月,男方提出分手,男方给的彩礼要求退回,如果走法律程序,男方是否可以要回彩礼
2017-02-06 13:09 ask201……(黑龙江-绥化)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7-02-06 13:12
你好,可以主张退还,没登记的原则上需要退还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7-02-06 13:19
你好,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实际上并未结婚;二是双方虽然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即结婚前给对方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7-02-06 13:32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4 110网律师  2017-02-06 13:19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 110网律师  2017-02-06 13:21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6 苏佰林律师  2017-02-06 13:22
可以要回彩礼的。
7 110网律师  2017-02-06 13:22
你好,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实际上并未结婚;二是双方虽然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即结婚前给对方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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