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转让协议纠纷 我于2011年2月17日与杭州大川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出租汽车全额承包经营合同》,向对方花了53万元买了一辆出租车,并于当天与他们签订了《出租汽车委托经营及管理协议》,大致意思是交由对方管理经营,对方每月支付给我们7600元回报盈利。第二份协议当中指出,对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卖,转包,转让,抵押,变卖或用于任何形式的担保。但是自2011年12月份开始,对方不但没有按照合同履行每月支付7600盈利,而且擅自将我们的车辆转卖了,然后2012年年初,该公司已经宣布破产,对方就将我们置之不理了,目前我们手上只持有两份合同的复印件,原件均已被骗走,请问,我们要走法律途径的话,手上的资料有用吗?我们可以拉每月对方支付给我们7600的银行流水明细单,这个可以作为对方与我们有协议效益的依据吗?
2012-06-09 17:17 糖糖7543……(浙江-杭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6-09 17:26
法律只是规定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收集可证据辅助证明,是可以认定的。建议可以来电或来所详谈——杭州陈国平律师 我的补充: 2012-06-09 17:26
收集其他辅助证据证明,可以认定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6-09 17:31
可以起诉解决。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6-10 06:36
可以作为证据的。
4 110网律师 2012-06-09 17:21
建议当面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2-06-09 19:43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维护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