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理赔的提问 消费者在2012年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时,销售员明知2011年被保险人已经住院仍向消费者推销保险,在2017年因脑中风后遗症理赔时被保险公司告知因未尽完全告知义务所以保单无效。经与当时保险公司推销员联系后该推销员否认当初有过此项承诺。是否可以依照保险法第16条规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为由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017-02-05 02:52 186860……(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2017-02-13 14:14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