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他人使用办理贷款,现收到法院传票,被当作担保人,但本人未去签字 身份证被他人使用办理贷款,现收到法院传票,被当作担保人,但本人未去签字,需要承担责任吗
2017-01-29 22:34 ask201……(江苏-无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史文洁律师 2017-01-30 10:47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说明情况,如果你没有做担保,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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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莫名奇妙的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说是贷款担保人,可是我没有担保
0个回复身份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陌生人拿去作为担保人进行了贷款,后收到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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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在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他人使用本人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所办理的一切货款业务
0个回复你好,我爸2002年给别人担保贷款买车,结果那人04年跑了,去年我爸收到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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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我没有担保,但是已经成了担保人,没有签字,法院传票我用去么
2个回复请问亲友想用我的身份证办营业执照 然后贷款需本人去银行签字。有公务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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