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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赡养公公、丈夫已去世且已再婚的儿媳妇对土地的拥有的问题
-对于不赡养公公、丈夫已去世且已再婚的儿媳妇对土地的拥有的问题 老人(现已去世),三个儿子,其中二儿子(现已去世),有俩个孩子(一儿一女),二儿媳妇再婚,俩个孩子也都跟去,就是在老人在世时,就不赡养老人,二儿子去世后二儿媳也不赡养老人,现在二儿媳已嫁在外村并居住,另外的俩个儿子看不过去,就种她在当村的地,问题是他们的户口还是当村的,问其他的俩个儿子有没有种地的权利
2012-06-07 22:12 411秦皇岛(河北-衡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6-09 10:08
地如果是在儿媳妇的名下的就不能种,要是在儿子名下的就是可以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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