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对学生不合理实习安排的问题 在2012年5月29号,位于武昌的长江职业学院的艺术学院的3个专业的大二学生,收到学校通知。学院装潢,动漫和广告的3个专业共300多人将要在7月15号时去浙江的一所名叫边写边看电子商务公司实习3个月。在实习期间还要照常缴纳学校的大三的学费和在公司的各种费用,并且实习期间没有任何的工资支付。我想知道的是学校和企业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
2012-06-07 21:56 zj6532……(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6-07 22:14
交学费的问题这个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而知否支付工资一般而言如果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必须支付当地的最低工资
而知否支付工资一般而言如果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必须支付当地的最低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2-06-07 23:32
这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如果对于学校的安排有异议,可以直接和校方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