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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用我妻子真签名再伪造我的假签名贷款,我与妻子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用我妻子真签名再伪造我的假签名贷款,我与妻子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张三做生意缺钱,便找到熟人国有银行信贷员李四,要求贷款100万经商。因张三本人不符合贷款条件,李四就让张三去找我妻子用我妻子的身份证、假营业执照等假资料,用于贷款100万。张三把假的营业执照假资料等,交给李四。按照银行规定贷款必须夫妻两人签名,李四让我妻子在文件上签名,随后李四又为张三提供了一张我早年在这家银行的贷款签名文件,让张三摹写我的签名盖上张三手印,张三还找到5个担保人为这份贷款做担保。李四按照贷款程序审批并提交领导后,张三成功贷款100万用于经商。现在我无力偿还货款,我与妻子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张三是我妻子妹夫。
2017-01-29 12:33 q38862……(福建-宁德)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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