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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户口的迁移问题
离婚孩子户口的迁移问题 我和孩子的父亲是婚前生子,我是辽宁丹东人,孩子的父亲是吉林人,给孩子上户口时(在吉林上的户口)向计生委交了6000元的社会扶养费。我现已和孩子的父亲离婚,孩子的监护权归我,我想把孩子的户口迁到我这。一,我去派出所问迁户口的事,被告知省外户口不让进,我想问一下,现在法律是这样归定的吗?二,在给孩子报户口时向计生委交的社会抚养费单据上写的应征金额24000元,本次征收6000元,缴款期限三年,分期缴纳。但是计生委的工作人员并没有说要分期给钱,我想问一下,我迁户口时,还得剩下的余款吗?
2012-06-07 11:30 uifvds(辽宁-丹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6-14 14:09
没有这样的规定,不过你迁户口一定要有孩子的父亲同意才可以转,还是父亲不同意是不能转的。一共要征收你们24000是应该交够了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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