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问题 婚后两人都出钱买房,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后来离婚了,女方付了钱给男方,房子判给了女方,并有离婚协议做证明.现在女方要卖房,过户时房管局说要男方签字,这合理吗?如果男方不同意签字或是找不到男方怎么办?因为是外地偏远地区的,一离婚就离开这里了,请大家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2012-06-07 11:13 doucho……(辽宁-大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6-07 11:17
因为离婚后没有变更产权证上的名字,所以,出售房子时还要男方签字。
2 陈晓云律师 2012-06-07 12:00
需要那方配合
3 110网律师 2012-06-07 14:08
可以要求配合。
4 110网律师 2012-06-07 14:09
有判决书吗?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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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毛健民律师 2012-06-07 16:13
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协助过户
6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6-10 21:24
因为离婚后没有变更产权证上的名字,所以,出售房子时还要男方签字。